公司注销后没缴纳个人社保纠纷
江山律师
2025-05-06
在公司注销后,员工面临未缴纳社保的纠纷时,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,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,可以依法申请调解、仲裁,提起诉讼。因此,员工应先向社保中心申请查询并确认未缴纳的社保记录,然后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若仲裁不成,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补缴社保费用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公司注销前已进行清算但社保费用未纳入清算范围,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:1.向清算组或相关责任人提出补缴社保费用的要求;2.若清算组或责任人拒绝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3.仲裁无果后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清算组或责任人对社保费用进行补缴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员工应确保社保权益不受侵害的方法有:1.定期查询个人社保缴纳记录,确保公司按时足额缴纳;2.若公司出现经营异常或注销迹象,及时要求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或通过其他公司继续缴纳;3.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以便在权益受损时,能够依法维权。
上一篇:工人肋骨骨折算工伤吗
下一篇:暂无 了